2019/11/25
一、區公所接受民間團體物資捐贈登錄於公益平臺網站,非等同「公益勸募條例」中之公開徵信。二、公益平臺係提供各項捐贈資訊供捐贈單位規劃參考,以資訊整合為目的。故各區公所登錄捐贈資訊後,仍應依「公益勸募條例」相關規定,定期公開徵信,以符責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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